環境部:別把碳交所當證交所 未來將訂境外碳權折抵碳費上限

環境部長薛富盛強調,希望外界不要將碳交所當作資金運作的考量。(本報系資料庫)

首批國外碳權將於22日在碳交所上架,環境部長薛富盛昨(19)日表示,希望外界不要將碳交所視爲證交所(意即不要將碳交易視爲股市投資),這是兩回事,若要從事短線投資,應迴歸正常股市、債券等理財,不要將碳交所當作資金運作的考量。

目前已傳出不少金融、科技、傳產業者有意申購,薛富盛昨日出席「112年資源循環創新研發成果發表會」並接受聯訪,媒體關注碳交所即將啓動,開賣第一批國外碳權。

碳權交易將啓動

薛富盛表示,環境部要強調,國外碳權目前不能抵國內要繳納的碳費,考量重點是對於國內減碳必須有實質幫助,國外碳權主要用於碳中和。

不過薛富盛也提到,隨着時間演進,未來臺灣在碳費制度更周全時,臺灣實施一段時間後,能不能抵碳費可以再來做考量。

環境部日前表示,根據《氣候變遷因應法》,企業取得國外碳權,在經過環境部認可後,就可在一定比率內用來扣除碳費,然而,目前環境部尚未訂出認可準則,在認可準則上路前上架的境外碳權,都暫時無法用來抵減碳費。

環境部官員表示,未來制定境外碳權認可準則會參考國際趨勢,相關規定仍在討論中,會符合巴黎協定第6條,也會參考國際作法,訂定可抵減碳費上限。

而近期碳交易話題火熱,帶動相關個股上漲。薛富盛表示,希望外界別將碳交所看成證交所,「這是兩回事。」假如要從事比較短線的投資,應迴歸正常股市或債券等等理財方式,不要把碳權交易所當作資金運作的考量。

除國外碳權,國內碳權則要再等等。環境部日前預告國內碳權交易管理辦法,最快明年中首批國內碳權將可在臺灣碳交所上架,來源主要爲自願減量、抵換專案等兩大碳權專案。

其中抵換專案碳權累計已核發約2,400萬噸,註銷近700萬噸,剩約1,700萬噸可使用,不過未來有多少會進入碳交所交易仍待觀察。包含臺積電等大廠,都曾提出抵換專案,並獲環境部核發碳權;自願減量專案纔剛上路,目前尚未核發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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