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財報不實 大同林蔚山、林郭文豔等五人獲判無罪

大同前董事長林蔚山獲判無罪。(本報資料照)

大同前董事長林郭文豔獲判無罪。(本報資料照)

近年風波不斷的上市公司大同,旗下中華映管(簡稱華映)2019年宣告破產,之後檢方懷疑大同前董事長林蔚山、林郭文豔夫婦,涉嫌隱匿華映當年收購中國閩東電機股份改名華映科技借殼上市時,簽下內含不平等條約的承諾書,於2010至2018年間製作不實財報,將夫婦連同華映三名高層起訴,不料卻逆轉,臺北地院3日依《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罪判處五人全部無罪。

檢方起訴指出,林蔚山、林郭文豔以及華映前總經理林盛昌、前財務長簡永忠、汪志成共5人,涉嫌隱瞞臺灣華映當年取得中國閩東電機75%股份,改名華映科技至對岸深圳證卷交易所借殼上市的過程中,簽下19項不平等承諾的重大資訊。

上述不平等承諾中,有6項對投資人影響重大,包括重組方不減持上市公司股分,導致華映當時持有的華映科技股票無法買賣;保證華映科技未來每年10%以上獲利,否則以現金補足等,都被檢方認定屬影響財報的重大契約承諾,但林蔚山等人在長達8年間,僅公佈利多而未揭露利空,嚴重影響廣大投資人判斷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