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5大治理弊端 籲檢調查
大同集團華映聲請重整遭法院駁回後,又驚傳裁員2500人,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以大同重要股東身分提出大同華映公司治理5大弊端,籲請檢調及主管機關儘速查明華映及大同業務、財務異常的真相,別讓公司再損害員工及股東權益。
王光祥表示,林蔚山夫婦才說華映轉虧爲盈,接着就聲請重整、大裁員,是粉飾太平還是欺騙股東和社會大衆?兩人誠信何在?
王光祥指出,國內面板業去年呈現榮景均有獲利,唯獨華映虧損連連,於今驚傳大量解僱員工,實屬莫大諷剌,他列舉五大疑點。
第一個疑點是華映從2012年到2017年陸續賣出華映百慕達及華映納閩持有的華映科技、華映光電、福州華映視訊及華映視訊(吳江)、深圳華顯、福建華顯的相當股權,約取得臺幣153億元,連同華映百慕達向大陸金融機構質借114億元,合計267億元流向爲何?
其次華映聲請重整時,積欠銀行、大同公司、境內外無擔保債權人、預估國際反托拉斯訴訟費用及和解金總共超過370億元,鉅額財務缺口如何造成?如何提出重整計劃?
另大陸華映科技向華映百慕達起訴請求19億人民幣業績補償款,並稱根據大同及華映的承諾函應負連帶責任,大同及華映究竟做了多少保證承諾?這些保證承諾是否合理公允,有無違反交易常規?
王光祥並質疑,臺灣華映對大陸華映科技的經營狀況、保證承諾以及股票質押情形等重大事項,歷來財報均未充分揭露,是否潛藏弊端故意隱匿?
王光祥表示,大同爲華映提供融資背書保證、設質定存單,擔保品爲「華映百慕達100%股權」及「華映龍潭廠、楊梅廠設備」;但這些股權早已質押99%,廠房設備也曾設質,擔保品是否有大同公告的價值?背書保證、借貸是否違反相關法令,亟待查明。
王光祥指出,大同集團最近拍賣雙北市2筆土地,入帳122億元,尚志資產更以芙蓉大樓向銀行抵押借款並資金貸與大同22億元,這些資金爲何仍無法改善財務,主管機關應嚴格監控這些款項運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