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爲孟晚舟引渡美國受審 加拿大證實:條件已符合

▲接下來的聆訊預計將於8月17日到21日在溫哥華舉行。圖爲華爲千金孟晚舟。(圖/路透社

文/中央社渥太華31日綜合外電報導

根據提交給卑詩省法院文件加拿大檢察總長說,華爲技術有限公司財務長孟晚舟遭控銀行詐欺,將她引渡到美國的各項條件皆已符合。

48歲的孟晚舟2018年12月在加拿大被捕,根據美國的逮捕令,她遭控在華爲的伊朗業務往來上誤導匯豐銀行(HSBC)。

之後,孟晚舟遭軟禁在溫哥華對抗引渡程序聲稱自己是清白的。孟晚舟案導致加拿大與中國發生外交齟齬,中國要求放人。在孟晚舟遭逮捕後,中國也拘捕兩名加拿大人

上述文件是在上週提出、今天向媒體公佈,預示將有正式引渡聆訊,判定孟晚舟是否應該引渡到美國。相關聆訊將在2021年4月舉行。

最新文件概述支持拘捕孟晚舟的證據,認定引渡條件已經具備。

文件提到,引渡庭不是針對美國提出的指控召開的全面審訊,只是關於這些指控是否可能裁定爲有效。

加拿大司法部長兼檢察總長拉梅提(David Lametti)的律師團寫道:「這些證據證明了,孟女士蓄意向匯豐銀行做出不實陳述企圖維持華爲與匯豐銀行的關係。」

「由於孟女士承認,她是因引渡要求中所列行爲而面臨起訴的人,所有交付引渡的正式要求都已成立。」

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5月裁定,「雙重犯罪」的法律標準已經達成,代表孟晚舟被控的行爲在加拿大與美國都屬犯罪,重挫此案可以快速落幕的希望。

接下來的聆訊預計將於8月17日到21日在溫哥華舉行,將討論檢察總長的主張是否合理,檢察總長宣稱他有權不照華爲要求公佈與孟晚舟剛被捕有關的一些文件。

整個引渡案聆訊預計將在2021年4月結束,不過,由於雙方都可能對裁決提出上訴,代表此案可能會纏訟好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