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衣女屋內輕生!她砸千萬買兇宅慘遭「靈異攻擊」 法官這麼判

劉女得知自己購買的房屋過去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後,表示自己一度遭受靈異干擾,精神飽受折磨,再憤而提出告訴。(圖:shutterstock / 達志)

彰化縣一名黃姓房東多年前準備將房子售出時,卻發生女房客於屋內輕生的事件,造成房子成爲凶宅。案發後,黃男再將房子出售予一名劉姓女子。後來,劉女聽聞自己購買的房屋曾發生輕生事件,精神上飽受折磨,並認爲自己一度遭到靈異困擾,爲此將黃姓房仲及屋主賴男告上法院,要求返還共計1150萬元購屋金,但法官認定劉女無法舉證屋主刻意隱瞞,且未有人聽聞靈異事件,判劉女敗訴。

時間回溯至2016年,劉女主張,賴男於賣屋交易時,並未表明房屋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爲此,劉女得知實情後一度遭受靈異干擾,精神飽受折磨,並以賴男及黃姓房仲未盡「告知義務」,因此憤而提出告訴,要求返還購屋房金,同時向二人求償230萬元精神賠償金。

屋主賴男表示,這間屋子是從父親手上接過,同時強調自己長期居住外地,對於屋內過去曾發生女子輕生事件並不知情,也未曾隱瞞房屋歷史。此外,他進一步指出,這間屋子後來也一直處於正常出租使用的情況,期間未曾有過房客投訴有關靈異的現象。

對此,黃姓房仲解釋,他是到劉女交易後要求將房子轉售時,他才得知過去曾經有一名女子在屋內輕生。黃男喊冤,稱他最初接下這起房產交易時並不知情,且已盡查詢義務,不應承擔責任。

彰化地院審理,認爲房子過去確實發生輕生案件,不過事發至今已逾20年之久,審酌該房子坐落市井鬧區,且當時案發後陸續有房客居住,不過皆一致未有人反應靈異,難認爭房屋因「凶宅」造成價值貶損,另原告劉女無法舉證屋主刻意隱瞞該屋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判劉女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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