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馨月子中心新生兒羣聚感染「確認延遲通報」北市下週五前開罰
▲禾馨傳出有新生兒羣聚感染事件,示意圖非當事人。(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知名月子中心「禾馨產後護理之家」爆出新生兒呼吸道融合病毒(RSV)羣聚感染,多達10名新生兒中鏢,但是否延遲通報,業者認知與疾管署說明規範有相當程度落差。北市衛生局今(18)日表示,已經約談負責人,依通報記錄確認延遲通報無誤,最快下週五前依《傳染病防治法》進行裁處。
北市士林區「禾馨產後護理之家」在9月24日至10月4日間,陸續有10名新生兒出現發燒、咳嗽、流鼻水等症狀,甚至在29日單日就出現4例,確定是呼吸道融合病毒感染後轉送醫院治療。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日前說明,疾管署在7日接獲民衆陳情轉通知衛生局,衛生局8日實地進行暸解,機構才於9日完成通報。
禾馨產後護理之家日前發佈聲明稿指出,在掌握新生兒疑似感染RSV病毒時,隨即請新生兒科醫師進行診斷及治療,隔離陽性病患,並依作業流程及規定向衛生單位通報,期間接受疾管署人員指導處理,與主管機關保持聯繫,均符合醫療常規。禾馨醫療營運長林思宏對外說明時也表示,規定是在一週內通報,所以完全沒有延遲。
不過,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依據「產後護理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規定,產後護理機構須依照「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監視作業注意事項」進行傳染病的監視及通報,發現疑似傳染病羣聚事件時,應「立即」通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
北市衛生局疾管科科長餘燦華今(18)日受訪表示,已於昨(17)日下午約談禾馨負責人,初步掌握相關記錄來看與通報規範確有落差,將會把調查、說明結果提交,並依法進行量處,等內部行政作業完成後就會呈報進行裁罰。
延遲通報疏失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3條,可處1萬至15萬元罰鍰,由於禾馨屬於初犯,很有可能會以最低裁罰金額裁處,相關結果下週五前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