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買新建商品住房可補貼50%契稅,置換可按比例退還個人所得稅

漯河市印發《關於進一步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支持改善性換房需求方面,落實住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徵收政策。對個人轉讓住房,凡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按規定對其實行覈定徵稅。個人轉讓住房覈定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核定比例暫按1%執行。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此外,購房人凡在漯河市中心城區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市財政給予所繳契稅總額50%的購房貨幣補貼。購房人繳納契稅後,由購房人憑相關購房手續就可以申請購房補貼資金。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