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垃圾分類邁入法治軌道

合肥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日前審議通過,將於12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着垃圾分類將以地方性法規形式全面推行,合肥的垃圾分類工作邁入法治軌道

作爲全國生活垃圾分類46個重點城市之一,合肥今年計劃建設4311個“定時定點”集中投放點,實現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居民全覆蓋。其中,1512家公共機構、316所中小學等帶頭實施垃圾分類,覆蓋率達100%。

爲幫助居民提升垃圾分類的準確率合肥市通過動員物業管理單位、退休老黨員門樓棟長社會公益組織等組建志願者團隊,在示範片區的居民小區開展輪流督導工作。同時,合肥實施定量交付與垃圾拒收制度,倒逼實施前端分類工作。

在前端提升居民分投準確率的同時,合肥還在中端、後端設施建設方面,今年也將全面發力,堅持一分到底,嚴防前分後混,打造垃圾分類全程閉環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規定,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類規定的,管理責任人可以要求投放人按照規定進行分揀後再行投放;投放人不分揀的,管理責任人可以拒絕其投放,並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交付收集、運輸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類規定的,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可以要求管理責任人按照規定進行分揀;管理責任人不分揀的,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可以拒絕接收,並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違反條例相關規定,未將生活垃圾投放至規定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李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