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院判三星前員工禁跳槽陸企 違反每日得賠償近30萬

三星員工跳槽大陸企業遭三星提告。(圖/路透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法院在5日禁止一名前三星(Samsung)員工跳槽至中國大陸企業,他們解釋,這樣的限制是爲了保護三星的敏感技術,若該名員工違反這項禁令,他必須每日賠償三星1000萬韓元(約29萬臺幣)。

根據《韓國先驅報》報導,三星一名員工在去年8月離職,當時他已簽署保密協定,內容包括往後禁止在同樣領域中找新工作,而這名員工告訴三星他將會到南韓一家船舶安全公司就職,但實際上卻進入了一家位於成都的大陸公司,該公司與三星的競爭對手京東方科技集團有密切關係。

這起事件雙方走上法律程序,最後南韓水原地方法院判決三星勝訴,法院認爲,兩家大陸公司擁有相同的主要股東,兩棟大樓又十分相近,可以合理假設,這名員工實際上是爲京東方工作,再者,這名員工的薪資單上並未寫出公司名稱,顯得更加可疑,而被告也被法院告知,兩年內不得跳槽入三星的競爭公司和承包商

▲三星表示會不惜一切來保護公司內部技術。(圖/記者洪聖壹攝)

消息傳出後,三星表示,「我們已經贏得這場官司,事實證明這名前員工欺騙我們,僞裝成在競爭對手的承包商內工作,儘管他曾經承諾兩年內不會做出這樣的事。」

三星補充,公司會採取一切的手段來保護各種技術,大陸一直持續在爲縮短和韓國顯示器製造商之間的差距做努力,特別是OLED顯示器這部分,而三星據說在第一季度的全球OLED顯示器市場上佔據約94%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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