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陳沖觀點:新興科技VS.零工經濟;基本所得VS.負所得稅(2-2)

上該文同時指出長期以來,臺灣存有一種抱怨,即經濟成長卻薪資停滯,換言之,經濟成長的果實,衆人無法雨露均霑。爲着財富重分配的努力,解決特定階層可能的「貧窮陷阱」(poverty trap),特別是經濟快速成長時,整體GDP的成長與基層勞工收入間,所出現的嚴重缺口,尤其在此「顛覆性科技」快速成長的年代,AI興起,許多底層或不需複雜技能工作已漸被機器人取代,民衆欲覓工作無門,託賓(James Tobin)式的全民基本所得又再浮現。

全民基本所得,財源何在?2017年2月,比爾蓋茲( Bill Gates)曾有一段話,爲科技時代的全民基本所得,提供一些思考基礎。If a human worker does 50,000 of work in a factory, the income is taxed. If a robot comes to do the same thing, you’d think we’d tax the robot at a similar level.這種對資本財課稅的構想,也顛覆不少傳統理論。

全民基本所得有長遠的發展歷史,整體經濟成長後,應思考有無必要發給國家紅利( national dividend )?類似一般公司在薪水外另給紅利的道理。支持全民基本所得的言論認爲,這種措施不僅是薪資偏低的基層勞工受惠,許多在家庭工作卻無收入者(例如家庭主婦)、許多默默奉獻社會卻無薪水者(例如志工),就這些對社會付出有價值的勞力卻未獲得財務的報償,社會仍應提供「購買力」,以示公平。當然全民基本所得倡議者的理由不止於此,民衆有基本所得後,因爲後有退路,就會勇於創業、勇於追求理想生活方式、自由學習,有助於經濟發展及生活品質,只是就應如何訂出適當的金額,既能有重分配的脫貧效果,也不會誤導一般民衆怠於工作,纔是重點。

在AI時代,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在2018年的〈未來就業報告〉(The Future of Jobs Report)指出,2022年時,機器人所能完成的工作量將提高爲整體的42%,屆時全球將有7,500萬人面臨失業高度自動化帶來的失業及經濟問題,貧窮、貧富差距社福體系、教育落差、性別平等、官僚主義、少子女化等議題,導致越來越多人提倡全民基本所得。據報導全球已有諸多國家正在進行、規劃或高度專注基本收入相關試驗,例如加拿大安大略省美國加州奧克蘭市荷蘭烏得支蘇格蘭格拉斯哥法夫等也陸續加入實驗。

爲避免貧富差距擴大,促進社會和諧,臺灣也應再思考本身的方向。有人主張再提高基本工資,但這種未作好基本功夫、經喊價而由企業買單的方式,終將影響就業機會(尤其是機器人/自助機器當紅的時代),或可思考建立普遍性(全民)基本所得(UBI, Universal Basic Income),以維持國民基本生活保障。藉着發放普遍性基本所得,政府可讓失業國民參與資源分配、享受自動化減少勞動需求的成果。整體而言,基本收入被認爲是在機器取代人力後,能讓全體人民平均享受生產成果的最佳措施。或採用EITC(Earned Income Tax Credit/ 勤勞所得租稅減免,俗稱「負所得稅」),對收入較低的的受薪家庭言,也有掙脫貧窮陷阱的機會。以實現經濟成長的果實,全民均能共享之目的。

Andrew Yang主張每個美國公民每人每月1000美元,如果在中華民國每人每月15000新臺幣,不再談最低工資、不再談國民年金、甚至不再談社會福利,是否可行?也許短期不成熟,但在數位時代,能夠躋身討論這些問題,也算進步國家,至少也有總統候選人、大企業家(比爾蓋茲)的視野

每天鬥嘴的臺灣,要不要think har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