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資不動產趨吉避凶術
住商不動產企畫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住商不動產提供)
後疫情時代,全球迎向解封的同時,過去在臺灣紅極一時的海外房地產投資火苗又被點燃,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最新發布的產業統計,經營國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的備查家數在去年第二季時,首度突破500家,相較2015至2017年最熱時,還多出將近100家,寫下統計以來的新高。
與過去幾波海外熱相比,這次基於地緣政治與抗通膨邏輯的投資人比過去多了不少,又加上東南亞人口紅利發酵帶動經濟成長等因素,包括了馬來西亞、泰國、越南、新加坡等地,逐漸成爲民衆海外投資的心頭好。
在一片欣欣向榮的同時,海外投資不動產到底真有那麼美好?不可諱言,從經濟成長與人口等客觀數據上,東南亞的確儼然成爲下一個全球經濟驅動引擎,在經濟成長帶動房價的邏輯中,購買異國房地產真的如同業者或是一些代言人所敘述的輕鬆獲利?
投資海外不動產也不是不行,首先要留意的是資訊是否對等。以東南亞爲例,雖然在同地理區塊,會因爲政治、文化、法令等條件不同,投資產生完全不一樣的結果,投資人需要多方查證,避免所有資訊仰賴單一業者提供,上車時也要打算最壞狀況,避免到時業者惡性倒閉,投資人求助無門。
其次是成本與風險的精算。除了房價之外,過去許多人會忽略匯率影響,以及該國轉售閉鎖期所損失的機會成本,畢竟不動產動輒數百萬之譜,風吹草動影響甚鉅,不可不慎。
最後是稅賦規畫。海外不動產交易獲利,在臺灣稅法上屬於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會迴歸到個人所得稅上,投資人要記得證明文件要留底,例如買賣合約,國外繳稅的稅單證明正本,匯款單據等,海外已繳稅款才能在限額內扣抵。若是賠售個案,成本、費用的相關單據一定要留存,避免虧錢還要繳稅。
至於有些投資者想利用海外所得免稅額670萬,加上無法提供相關證明蹭點好處,近年各國間執行CRS(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交換,抑或是租稅協定互助合作,並沒有許多業者講的那麼容易,出手前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