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領土」引發的重大問題(孫揚明)

古代時地圖非常重要,因爲上面畫有區域、城邦及邊界等資料,手握地圖就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利。(示意圖/達志影像)

日昨拜閱前中研院近史所兼任研究員林滿紅女士於媒體「讀王毅在聯合國有關臺灣的發言...遵國際去應重視中華民國」一文,總覺文中事有未明之處,因此提出以就教方家。

首先,林文中以清雍正帝曾表示「臺灣自古未屬中國」;然此說恐與史實有距離,不足爲憑。因爲中國早在宋代(南宋)時期,就已經把臺灣劃歸福建省泉州府的晉江縣管轄,元代也在澎湖設置了具有政府權威的行政機構,處理有關臺灣的相關事宜。

甚至更清楚的,鄭成功的父親鄭芝龍,早在一六二一年就已經到臺灣,並且在一六二八年奏請明廷移民臺灣,「每人給銀三兩,每三人給牛一頭」,給果一共給出牛一萬頭。荷蘭人到臺灣的時間,最早是在一六二四年。還比鄭芝龍晚了三年。所以鄭成功在給荷蘭人的招降書中明講,「臺灣者,我先人之遺物也」。這是一點不錯的。

按照現代國際法的概念,這就叫作國際法中有關領土的先佔與時效原則。換言之,若說隋、唐時代不算,至少從宋代起,臺灣就已經屬於中國版圖,而且直到元代都是如此;明代更不用講。

其次,林女士文中表示,「聯合國大會一九七一年...只解決中國大陸在聯合國應由哪個政府代表,而未討論臺灣在聯合國應由哪個政府代表的二七五八號決議文」;這恐怕是未能就當時的時空情背景來解釋問題了

如果我們回到二七五八決議案當年(一九七一年)的時空背景,可以清楚知道,決議案全文雖一字未提及「臺灣」;但當年的該一決議案,是處理「中國代表權問題」;是「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當時稱自由中國)與臺海彼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赤色中國),二者之中誰能代表中國」的問題。在這樣的概念下,根本無所謂的臺灣問題存在;因爲,當時的概念非常清楚,「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和「在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都主張,臺灣和大陸都屬中國;這也是當時國際社會的共同認知。當時毫無疑問是一場零和的博弈。

這也是爲何當年李登輝執政時期首度提出參與聯合國案時,所用的主張是非常謹慎的繞開代表權問題,而使用了「在臺灣的二千三百萬的人民權利在聯合國中沒有代表」的事實做主張,且是呼籲成立一個委員會來考慮此事;同時臺北還表示大致願意接受任何名稱的安排。

最後,林女士認爲,「兩岸相互尊重其各自領土,是和平統一的重要基礎。」這個看似簡單的一句話,恐怕會引發重大問題。中華民國憲法對其領土與兩岸關係的定位是有清楚規定的,早在民國八十年四月第一次修憲時,就明定兩岸是「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而第四條有關領土部份「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條文則分毫不動。換言之,依憲法,大陸地區屬中華民國領土,主權亦屬中華國;只是現在未能統一。如果要尊重彼此的「領土」那問題就大了。(作者爲資深媒體人)※以上言論不代表旺中媒體集團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