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廢、廢棄漁網回收再利用比率敬陪末座 議員促改善

臺中市議員楊典忠指出,臺中市清除海洋廢棄漁網及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比率16.61%,在全臺縣市中敬陪末座。(張亦惠攝)

鯨豚或海龜被漁網、垃圾纏繞的事件層出不窮,臺中市議員楊典忠16日財政經濟業務質詢時指出,臺中市境內有1座第一類漁港(梧棲漁港)、有5座第二類漁港,漁網的使用量相當龐大,但是清除海洋廢棄漁網及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比率16.61%,全臺排名12,請臺中市政府積極鼓勵漁民回收廢棄漁網。農業局長蔡精強回覆,將持續加強輔導漁民,維護海洋生態。

楊典忠表示,媒體報導前天在花蓮賞鯨船遊客協助救援被漁網纏住的海龜,令人不捨,臺中市身爲海洋城市,海洋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比率偏低,廢棄漁網具回收獎勵計劃執行成效不佳,110年度清除海洋廢棄漁網及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比率16.61%,19縣市排第12名。

副市長令狐榮達表示,廢棄漁網棄置會造成生態保育問題,且對海洋生物不人道,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將配合中央及漁港管理持續宣導漁民勿隨意棄置。

楊典忠認爲,海洋整體廢棄物的減量,仍有賴中央單位漁業署、環保署或海洋委員會建立統一回收機制,統一回收量大、集合全國各縣市共同進行廢棄漁網回收工作、提高回收再生廠商意願,才能達成顯著減量效益。

農業局長蔡精強指出,海洋廢棄物分爲廢棄漁網具及海漂廢棄物等兩類,分別由海資所及環保局處理,刺網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理實名制,並已全數標示完成,爲使漁民養成廢網回收及流失通報等習慣,海資所109年及去年辦理獎勵廢網回收,分別回收2公噸及10公噸,今年由環保局接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