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15歲小女友懷孕墮胎 男辯「被動」二審判更重

▲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嚴姓男子曾經結過兩次婚,且與兩任妻子各自育有子女,卻被控與15歲的少女發生性關係,又搞大對方肚子,帶她到醫院墮胎,事情曝光後還聲稱自己是「被動」發生性行爲,想以此推卸責任。高雄地院一審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判他4月徒刑檢察官上訴後,二審改判他6月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嚴男在2015年認識14歲的少女,兩人進而交往成爲男女朋友,2017年4月間他明知小女友未滿16歲,竟依舊將她帶回租屋處發生性關係,未料少女竟因此懷孕,嚴男同年8月又帶她去墮胎,少女家屬發現後憤而提告。

嚴男坦承犯行,卻將自己塑造成「被動」發生性行爲,一審被判4月徒刑,檢方不服上訴。高雄地院二審合議庭認爲,嚴男經歷過兩段婚姻,且各自都生有孩子,又企圖營造被動發生的情況來降低自己罪責,犯後也沒有向少女及其家屬道歉和賠償,因此撤銷原判,改判他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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