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女腎臟發炎急診 醫護驚覺「不單純」 意外揪出她偷嚐禁果

國中女腎臟發炎急診,醫護驚覺「不單純」,意外揪出她偷嚐禁果。(達志影像)

一名15歲國中少女,在網路交友軟體上認識林姓男子,雙方交往不到一個月,就在少女家中密集發生四次性關係,導致少女因泌尿道感染引起腎臟發炎就醫,少女向醫護人員坦承發生過性行爲,醫院社工立刻通報警方,意外揭發他與林男兩人偷嚐禁果一事,林男事後因坦承犯行,也與少女及家人和解獲得原諒,法官輕判1年1個月。

根據判決書,林姓男子於110年2月下旬,透過社羣網站「Instagram」結識15歲國中少女,雙方進而成爲男女朋友,但兩人乾柴烈火,相識不到一個月,就密集在少女家裡嘿咻,隔月少女因泌尿道感染引起腎臟發炎就醫,並向醫護人員告知有發生過性行爲,經醫院通報社工後,通知警方纔東窗事發。

法院審理時,林男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且在妨害性自主部分,與少女母親達成和解,少女及少女母親在庭上還向法官求情,表示不追究被告之責任,少女母親更於本院準備程序中佛心表示:「就刑事部分,我願意原諒林男,因爲他還年輕,希望法院給他輕判,因爲他人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但林男在出庭時,在經過法院X光檢查門時,卻被發現揹包內藏有知一個「手指虎」,由於手指虎爲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管制刀械,立刻遭到法警逮捕送辦。

林男表示,他是透過網際網路「露天拍賣」網站,向不詳賣家以新臺幣500元購得,平常放置在揹包內,未料出庭時忘了拿出來而遭到查獲。爲此林男又意外吃上一條違反槍砲刀械管制條例罪嫌。

法官審理後,認爲林男未經許可在公共場所攜帶刀械,對社會治安及他人生命、身體安全構成潛在威脅。且明知少女於案發當時系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對於性行爲之理解及自主能力均未臻成熟,竟於交往期間因無法剋制己身情慾即對少女爲性交行爲,影響少女身心及人格健全發展,因此判有期徒刑1年1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