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戰會論壇》顧立雄越俎代庖 談「漢光演習」的失言(莊嘉宏)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顧立雄接受節目專訪對演習的種種環節侃侃而談,並宣稱今年度漢光39號演習的目標是要讓中共沒辦法越過臺灣海峽。此話一出,旋即遭退役將領批評。(自由時報《官我什麼事》提供/記者陳怡伶攝)

2023年度「漢光39號」實兵操演於7月24日至28日展開,作爲國軍每年一次的全國性防衛作戰軍事演習,百姓對此並不陌生,同時因整合諸如萬安、同心、自強及民安等強化全民防衛動員體系、落實全民國防理念並實施動員準備的相關演習,也使普通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增添一絲面臨兵燹的緊張感。所謂居安思危,在兩岸當前特殊的關係之下,常態性的演習確實有其必要。

日前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顧立雄於接受節目專訪對演習的種種環節侃侃而談,並宣稱今年度漢光39號演習的目標是要讓中共沒辦法越過臺灣海峽。此話一出,旋即遭退役將領批評「身爲國安會秘書長應該主張避戰、談判的事情,軍事作戰輪不到你來講話;在國軍裝備有限、力有未逮的時候,還去嚇唬中共,這是欺騙百姓的行爲」等等。顧立雄擔任的職位角色是否權責混亂、妾身未明?前開言行是否越俎代庖?可以從國家安全會議的職責、秘書長的職權,以及其設置的法源依據談起。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4項規定所制定的《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在第2條明定:「國家安全會議,爲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之諮詢機關(第1項)。前項所稱國家安全係指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之相關事項(第2項)。」;同法第6條復規定:「國家安全會議置秘書長一人,特任,承總統之命,依據國家安全會議之決議,處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從法條文義可以梳理出幾點結論:

其一,國家安全會議的性質,爲總統的「諮詢」機關,而非執行單位;

其二,總統諮詢國家安全會議的大政方針,其範圍包含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之相關事項;

其三,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的職責爲「處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

漢光演習當然屬於與國防相關之事項而爲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顧立雄職責所在,因此批評其非專業、講廢話、搞不清楚狀況等,其實並不合理。但如前開所述,國家安全會議僅是諮詢機關,向總統提供諮詢及建言即可,從法條文義中,看不出來國家安全會議須藉由上節目接受專訪,而向社會大衆說明漢光演習科目及目標等國防政策的法定職責或義務;同樣的,從法條文義也得不出上節目接受專訪爲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處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的職責內涵。顧立雄爲臺大法律學系、美國紐約大學(NYU)法學碩士畢業,且執業律師數十載,對法條文義解釋之法學方法理應嫺熟,從這點來看,上節目接受專訪講述漢光演習,搞不清楚狀況的地方不在軍事演習相關內容,而在於最基本的法條文義。

筆者複查閱按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15條規定所訂定之《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在該處務規程的第3條中亦重申:「秘書長爲本會議首長,綜理本會議全般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亦即,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僅需綜理會務、指揮監督下屬即可。且遍尋《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的全部條文,亦未發現任何足以支撐國家安全會議可從事諮詢事項以外政務之條文,亦不見有任何一處課予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有對外說明政策的法定職責與義務。

更有趣的是,《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這部法令,系由國家安全會議依據《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15條規定而自行訂定的,也就是說,由國家安全會議自行訂定的條文,內容都沒有擅自擴權地讓國家安全會議或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擁有可以對外說明政策之權,顧立雄到底是哪來的勇氣敢接受節目專訪談漢光演習?從2020年5月20日就任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迄今也超過3年,身爲國家安全會議首長的秘書長,法律人顧立雄,有認真翻過《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國家安全局組織法》及《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這三部與自身工作相關,加總起來條文不到60條的法典嗎?

另外,必須更嚴肅地看待此事的原因在於,既然國家安全會議屬於諮詢機關,就代表國家安全會議本身並不負責對外做政策說明,白話的說,蔡總統拿事情來問你怎麼做比較好、請你給點建議,則那件事情本身,當然不該歸你去做。越矩代庖地上節目接受專訪去講述漢光演習,除了可能造成國家安全會議與國防部之間權責劃分不清的混亂之外,也默默地僭越了總統的大權。是一種多嘴,也是一種政治上的失言。

另外,與《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文義相仿而易產生混淆的爲《國家安全局組織法》,後者爲國家安全局設立的法源依據,《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2條明定:「國家安全局隸屬於國家安全會議,綜理國家安全情報工作與特種勤務之策劃及執行;並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移民署、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構)所主管之有關國家安全情報事項,負統合指導、協調、支援之責。」由此可確定,國家安全局隸屬於國家安全會議,國家安全會議當然能夠掌握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情報事項,但也正是因爲國家安全會議能夠掌握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情報事項,這種特質讓它只適合作爲總統的諮詢機關,而不宜輕易地對外發言。

此次風波,邀訪單位雖是臺灣知名的媒體,卻凸顯出節目企劃時的查證能量的低落,去邀訪一個性質上不應該發聲的單位及首長做甚麼?而受訪者位居國家安全會議首長,雖爲法律專業人士出身,但卻對於自身的職責分際掌握不清。一搭一唱,輕易地使漢光演習失去焦點,苦了還是「在運用有限的裝備要達成防衛的任務」而認真準備的三軍。

(作者爲臺灣國際戰略學會副研究員,國戰會專稿,本文授權與洞傳媒國戰會論壇、中時新聞網言論頻道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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