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師遭控霸凌學生 陳其邁:成立委員會調查

高雄市55歲女班導被控對小二學童體罰及言語霸凌,不準喝水、上廁所,連尿褲子也不準換,學生身心受創,10名家長向人本基金會投訴。教育局表示,校內校評會決議停聘3個月,也對班級與個人進行輔導。市長陳其邁強調,成立府級霸凌處理委員會,由獨立團體進行調查。

人本基金會校安中心主任張萍指出,女老師帶班1年多,學生反映老師會說一些跟「死」有關的事情,甚至拿書本打學生,班上28名學生,多人焦慮、做惡夢,家長多次溝通未改善。

張萍說,如教「刑」字,女老師竟問學生「要不要過來我把你切開判一次死刑」、「你說切脖子比較恐怖還是切肚子?」甚至告訴學生窗簾線會弔死小孩,造成學生心理陰影,回家把娃娃吊在窗簾線上。

「學校縱容,就是共犯結構!」張萍批評,多年前有學生上課想上廁所,竟被女老師叨唸「屎尿多、一天到晚都要上廁所」,後來學生在校都不敢上廁所。

校方迴應,1月30日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停聘涉案教師3個月進行調查,另已召開4次調查會議,訪談11位學生及4位老師。

教育局長謝文斌說,現階段學生一切狀況良好,會持續督導學校儘速依教師法等規定,召開會議並審酌情節,予以解聘終身不得擔任老師、解聘1至4年不得擔任老師、不續聘(資遣)、終局停聘或懲處等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