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被霸凌致死 民團籲重啓調查成立「軍冤委員會」

陸軍第六軍團269旅中尉黃志劼兩年前因爲不堪遭受長官長期壓迫、霸凌、壓榨自縊身亡,不過檢方偵結認爲部隊長官、下屬犯罪嫌疑不足,刑事不起訴。臺灣陪審團協會軍冤小組今天召開記者會提出疑點,要求全案重啓調查,並呼籲行政院下設軍冤委員會。(楊孟立攝)

陸軍第六軍團269旅中尉黃志劼兩年前因爲不堪遭受長官長期壓迫、霸凌、壓榨尋短,不過檢方偵結認爲部隊長官、下屬犯罪嫌疑不足,刑事不起訴。臺灣陪審團協會軍冤小組今天召開記者會提出疑點,要求全案重啓調查,並呼籲行政院下設軍冤委員會。

家屬代表陳秀珍表示,作爲關鍵證據的手機及軍用電腦無法解鎖開啓,導致檢察官無法得知具體情況而無法起訴令人不禁質疑,難道軍用電腦只要保管人無交接密碼,國防部就無法開啓嗎?此外,軍中關鍵監視器均損壞,包括寢室出入口、旅部營等等,如同當年洪仲丘案的「國防布」。

臺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陳爲祥指出,檢察官的不起份起訴書是把每個行爲拆開來看,當然任何一句話是不足以導致精神壓力過大尋短,但是一天一個嘲弄、霸凌,累積下來兩、三年,誰能承受?從不起訴處分書看不出來檢察官有試着瞭解死者在軍中的處境。如果要讓年輕人安心從軍,就要讓軍中人權得到保障的機制,希望本案能重啓調查。

臺灣陪審團協會創會長鄭文龍補充表示,我們認爲這件事情是冤案,有重啓調查的必要,同時行政院下要設軍冤委員會,讓軍中管理更合理化。

出席記者會的國防部法律司少將處長陳恆偉表示,偵查主導權都在檢察官那邊,調查的時候國軍也要配合檢察官的指揮,家屬有任何疑問,我們擔任聯繫窗口的立場把家屬的疑點送到檢察官。至於成立軍冤委員會的權責不在國防部,我們也無法立即表達要或不要,但未來若立法通過後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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