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女班導強抓男童交媾產子遭判17年半 她上訴...高院做了這件事

徐姓國小女老師2020年間利用班導師的身分,9度性侵男童,甚至還懷上男童的「種」產子,桃園地方法院依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等罪判徐女17年6月徒刑。徐女不服而提上訴,桃院直至最近纔將書狀送至高院,高院已經完成分案。

徐姓女子是被害男童的小學五、六年級班導師,2020年2月開學首日,她將男童叫到休息室,強行發生第一次性關係,自此開始,徐女在同年3至6月間無視男童拒絕、強行「接合」,次數達9次。

當時的男童現在已是高中生,他證稱「我沒有表達我不願意」、「在廁所這兩次我沒有跟她說我不要,我有想要,因爲想要舒服」,法官認爲被害人未表達不願意,是因年紀小,只因生理上「想要舒服」而沒反對女導師幫他口交、打手槍。

徐女辯稱「我只有跟男童發生過性行爲1次,而且那次是他強迫我的,而我也是在那次懷孕,男童說的9次都是子虛烏有」,甚至稱2019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跟男童「算是有交往」,當時男童給她承諾「希望我當他的女朋友,他會稱呼我老婆」。

桃院審酌徐女身爲班導師,本應盡爲人師表義務,卻爲了自己的性慾強行性交自己的學生,對男童身心、人格發展有不良影響,更可能造成家長對學校教育不信任,因迄今未和男童及家屬和解,依2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7個對未滿14歲男子爲性交罪,判她17年6月。

徐女去年12月7日向桃院提出上訴書狀,桃院直至最近纔將書狀送至高院,高院分案完成,尚未排審。因本案爲妨害性自主罪,將不會公開審理。

徐姓國小女老師2020年間利用班導師的身分,9度性侵男童,甚至還懷上男童的「種」產子,桃園地方法院依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等罪判她17年6月徒刑。徐女不服而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上週已完成分案。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