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自購「醫療用血氧機」規定鬆綁! 買一臺免申報就可放行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新冠疫情造成的隱形缺氧人人自危,也讓血氧機一機難求,日前傳出民衆國外購買後遭海關查扣,直批政府擾民指揮中心已承諾鬆綁規定食藥署今(28)日表示,爲防疫便民,即起至12月31日止,民衆輸入或攜帶「醫療血氧機」供防疫自用,無須申請就可放行,但每人以一臺爲限。

食藥署表示,市售之血氧機,並非均屬醫療器材,許多運動用血氧機,非屬醫療器材管理,民衆從國外購買「運動用血氧機」,海關可依權責逕予放行,無須向食藥署提出申請。倘血氧機產品說明書或產品功能用途標示,符合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條醫療器材定義,爲醫療用途之血氧機,才須以醫療器材管理。

民衆如有特殊情形之必要,欲輸入或攜帶超過每人一臺「醫療用血氧機」之規範限量,且該產品爲無需由專業人員操作,可由民衆自行使用之「醫療用血氧機」,可依特定醫療器材專案覈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第6條及第17條相關規定,繳納審查費並填具申請書,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醫療器材使用說明書、載有不販售、轉讓或轉供他用意旨之切結書,以及國內、外就診醫療機構出具載有醫療器材名稱之診斷證明或處方提出申請。

倘因疫情期間不便出入醫院或爲居家隔離之情形,民衆得以敘明「僅供個人防疫使用」之切結書,取代醫師診斷證明。

食藥署提醒,民衆自行購買國外個人自用之醫療器材,因其產品安全有效性未經審查,且考量醫療用血氧機,後續有維修校正之需求,故建議民衆於國內實體通路之醫療器材販賣業者(如藥粧店、醫療器材行)或藥局,購買已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或專案覈准之產品,以保障使用安全。再次強調,如須由醫師或專業人員操作之醫療器材(如:說明書載明須於醫院使用之血氧機),則不符合民衆得申請輸入專供個人自用之醫療器材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