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明年上路 桃園復興部落反彈恐損原民權益 區長請命延後上路

桃園市復興區長蘇佐璽(中)多次與議員、部落討論國土法衝擊原民權益,決定向中央請命延後實施。圖/蘇佐璽提供

國土計劃法2025年實施,原民會今天下午在新竹辦理原住民部落國土功能分區畫設資訊宣導會,說明國土法政策對原民部落的改變。桃園市復興區長蘇佐璽出席爲部落原民請命,他表示,復興區原鄉區民以務農維生,土地依賴性大,國土法明年上路太過倉促,讓土地喪失使用彈性,對原鄉土地與各產業衝擊太大,他擔心區民反彈,期盼政府延後該法實施時間,適當調整。

針對2025年國土計劃法上路實施,原住民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無法變更,引起許多原民部落居民憂心。桃園復興區部落爲泰雅族原鄉,部落多數居民務農爲主,聽聞國土法畫分會影響原住民權益,向復興區公所和區長陳情,蘇佐璽也瞭解國土法對原民影響重大,多次與原民議員、部落開會討論,他說,許多原住民對國土法不清楚,對未來土地使用及相關規定一知半解,若不釐清,部落區民反彈會更大。

對此,桃園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根據國土法規定部落3棟住宅可畫設爲微型聚落,依國土功能分區畫設爲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可供建築使用,目前復興區85%居住範圍已畫設爲聚落,另15%範圍小於3棟住宅,考量原民擔心權益不保,原民會正在制定「原住民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將不滿3棟住宅、非聚落原住民的土地使用管制項目,與聚落原民權益拉近,保障權益不受影響。

蘇佐璽表示,原住民居住山區的土地使用限制很多,建地更是稀少,原民在山上不可能做大規模開發,許多原民出外打拚多年後想返鄉,卻發現沒有辦法在山上合法蓋房子,加上原民山上務農,編列爲林地坡度許可,仍可變更地目爲農牧用地,也山上原住民的重要生計來源,未來國土法若土地無法變更,勢必造成原民很多不便,他爭取保留目前「非都市土地原住民保留地住宅興建審查作業」,保留原民「一生一次」的機制,避免影響權益。

過去依照國土計劃聚落畫設原則,需符合15戶、50人以上、建物間隔50公尺規定,由於復興區原住民多半散居,後來放寬3戶即可畫設微型聚落,在國土功能分區畫設爲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可供建築使用,問題是復興區15%居住範圍沒有畫設爲聚落,顯然國土法實施太過倉促,讓原民土地喪失使用彈性,衝擊原鄉土地與產業發展,希望政府延後該法上路時間和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