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模擬上訴案 最高法院駁回
最高法院法庭。本報資料照片
兒子因照顧罹病的母親而未工作,兒子因細故以花瓶敲擊母親頭部的殺人案件,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第一審及第二審都判決18年,經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這是首件最高法院對於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的判決。
這件家庭暴力之殺人案件,國民法官第一審模擬法庭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被告判有期徒刑18年,檢察官及被告均不服,提起第二審上訴,第二審法院認爲原判決所認定的事實未違背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駁回檢察官及被告之上訴。
檢察官及被告對原審判決仍表示不服,均提起第三審上訴;由於國民法官法將於明年元旦施行,第三審雖無國民法官參與,仍面臨該等案件上訴審查問題,爲使第三審法院得持續借由實際演練熟稔制度內涵,建立日後實務之審查基準,俾新制順利施行,乃辦理模擬法庭之演練,並判決駁回上訴。另定8月9日下午邀請學者、檢察官及辯護人等,舉辦本件模擬法庭之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