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署: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民事行爲能力不符付費服務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2月22日,據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站消息,已起草《網絡遊戲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第三十九條提出時段時長和消費要求。網絡遊戲出版經營單位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網絡遊戲時段、時長; 對容易導致沉迷的、存在不適合未成年人使用內容的遊戲,應禁止未成年人登錄;嚴格執行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費服務的限制性要求,合理限制不同年齡階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務中的消費數額,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爲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賬號租售、遊戲幣及虛擬道具交易服務,以及陪練、代玩等第三方服務;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隨機抽取服務;網絡遊戲直播不得出現未成年人打賞情況;處理未成年人個人信息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有其他不利於未成年人健康的網絡遊戲經營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