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業》臉書在澳洲爭議 歐盟已先設遊戲規則

在與澳洲政府爭論要求分享新聞收入之下,臉書封鎖了澳洲地區民衆的新聞擷取和分享。

世界多國司法管轄區皆要求臉書或谷歌出版商分享收入,包括歐盟在2019年的一項命令,歐盟國家並且須在今年六月前立法。

在一些面向上讓歐盟與澳洲在面對臉書時有了不同做法。其一爲歐盟2019年通過的著作權規定,要求臉書或谷歌等線上平臺在使用其作品時,先與音樂家藝人作家、新聞出版商或記者簽下授權協定。

這項規定將不會迫使線上平臺爲發佈到新聞網站的連結進行付費,此爲臉書與澳洲政府的主要癥結點。法國爲歐盟首個實施該規定國家,新聞出版商已經先與谷歌達成協議

而澳洲政府所謂的媒體議價準則(Media Bargaining Code)是立基於澳洲競爭法,爲較歐盟更嚴苛的做法。

臉書也在上個月試圖緩解出版商壓力,在英國推出臉書新聞,並與Channel 4新聞、金融時報等媒體簽約;而在德國和法國推出該服務前,先募集兩國的媒體公司意見

另外歐洲媒體集團也較有區域性範圍影響力,大型媒體公司例如德國博德曼(Bertelsmann)或法國的威望迪(Vivendi)由於語言文化差異,只侷限在本國市場主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