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高中身心調適假 3月試辦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引用教育部統計數據,自105年到109年,國小學生到大學生試圖結束生命的通報案件數,從1089件增至8730件,5年成長8倍,因此希望心理假不該只出現在大專校院,盼教育部規畫國高中的心理假制度,並在校園落實。

教育部說明,爲研議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身心調適假可行方式及相關配套措施,國教署自111年12月至112年4月邀請專家學者、教師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兒少代表及學校代表等召開8次諮詢會議,並於112年5月徵詢各地方政府意見,就各重要議題搜整相關團體代表及人員的實務意見。

教育部提到,爲利身心調適假制度順利推行,已研訂相關試辦計劃及注意事項(草案),並已規畫自113年3月起依各校意願開放高中試辦,期於113學年度穩健上路。

依照教育部公告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身心調適假試辦計劃〉,注意事項也敘明,應依學校所定請假流程辦理,每次請假應以半日或1日爲單位,1學期以3日爲限。請假應出具家長或實際照顧者同意證明,無須檢附其他證明文件,並依規定完成請假程序。定期學業成績評量及學期補考期間,不適用身心調適假。請身心調適假學生,不得領全勤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