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身心調適假」最快8月啓動 全國40所高中職試辦

教育部景圖。(李侑珊攝)

教育部已宣佈,3月起依照各校意願開放高中試辦「身心調適假」,請假應以半日或1日爲單位,1學期以3天爲限。國教署於17日再說明,全國共有40所高中有意願進行試辦,這項制度最快於113學年度新學期開始實施。

國教署表示,爲了讓「身心調適假」制度順利推行,已研訂相關試辦計劃及注意事項(草案),於112年9月至12月間再召開7次諮詢會議,搜整相關團體代表及人員實務意見,並自113年3月起依各校意願開放高級中等學校試辦,截至113年2月16日計40校有意願進行試辦。

有關學生請「身心調適假」,國教署提到,目前規畫依學校所定請假流程辦理,每次請假應以半日或1日爲單位,1學期以3日爲限,並應出具家長或實際照顧者同意之證明。定期學業成績評量及學期補考期間,不適用身心調適假。

國教署指出,學生請身心調適假之資訊,學校權責單位應定期(例如每星期、每兩星期或每月)彙整提供給輔導處(室)參考。透過前開規劃,讓身心調適成爲正當的請假事由,有助於協助學生更覺察自己的心理狀況,也有助於促使教師、家長重視與覺察學生的心理狀況與需求。

國教署強調,教育部後續將就學校試辦經驗,訂定相關配套措施,並透過多元方式強化宣導,最快於113學年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