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明年試辦週末戰士 只招百餘人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代主任蔡忠誠少將說明試辦週末戰士作法呂昭隆

國防部明年試辦「週末戰士」。國防部說,「後備軍人志願短期入營服役」先試行1年,規畫招募123人,採每月入營2天、1次演訓7天、全年入營29天爲原則日薪比照志願役現役官兵給與基準發給

國防部說,「週末戰士」日薪比照志願役現役官兵給與基準發給,中校退伍日薪爲2256元、少校2005元、上尉1797元、中尉1623元、士官長1594元、上士1543元、中士1430元、下士1312元、上等兵1228元、一等兵1174元。

國防部說,志願短期入營的對象,退伍後8年內具中、高專長之志願役後備官兵,及已申請退伍即將離營之志願役現役官兵,均以回原部隊或同類型部隊爲優先。未來每月至少必須回部隊受訓2天(不留宿),分爲每週二、三或每週六、日兩類。應召在營期間具有現役軍人身分依法享有相關權利義務

據瞭解,軍方希望日後能吸收高專長者,如飛行員或飛行教官等。

以下是國防部公佈的,「後備軍人志願短期入營服役試行作法」

一、前言

因應兵役制度轉型,常備部隊由志願役現役軍人編成,同時退伍之志願役後備軍人增加,渠等所具備嫺熟軍職專長有別於民間職場,爲提升軍事人力運用效益,並節約訓練成本,爰推動後備軍人志願短期入營服役擔任假日戰士,藉由持續施以召集訓練,蓄積後備動員能量,達到「平時養兵少,戰時用兵多」建軍目標。

二、試行作法

現代化戰爭具有「預警時間短、作戰節奏快」特性,爲使後備官兵平時能保持嫺熟戰技,併兼顧退後正職工作,戰時能快速形成戰力,滿足國軍作戰任務實需規劃於明(106)年依後備官兵志願,在現有教育召集訓練作法下辦理試行,獲取經驗參數,俾利後續推動與精進。

(一)報名方式

自即日起,凡符合甄選對象及條件之志願役後備官兵,即可填具志願書(如附件)向各縣市後備指揮部提出申請,經完成審查後,由各司令(指揮)部覈定;另志願役現役官兵退伍離營前,得向所屬部隊提出申請。

(二)甄選對象:

退伍後8年內具中、高專長之志願役後備官兵,及已申請退伍即將離營之志願役現役官兵,均以回原部隊或同類型部隊爲優先。

(三)甄選條件:

1.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

2.體格:合於國軍人員體格分類作業程序之體格編號1或2以上。

3.考績:離營前最後1至3年考績均在甲等以上。

4.品德:未受徒刑、拘役、保安處分、強制戒治等裁判之宣告。

(四)入營天數

後備官兵志願短期入營服役,於明(106)年試行1年,採「每月入營2天,1次演訓7天」,全年入營29天爲原則,但因部隊任務需要,且個人同意時,得酌增(減)全年入營總天數。

(五)在營時間:

每月入營2天之在營時間爲每日08時至17時(需配合部隊夏冬季節作息),隔夜以不住宿爲原則,但遠程者得申請留宿;1次演訓7天之在營時間爲入營日之08時至解除召集日之17時,期間均須配合演訓任務及部隊作息(含留宿)。

(六)下令召集:

各縣市後備指揮部於召集日前10天下達教育召集令(後備官兵得申請將原郵遞戶籍地改爲指定通信地),同時入營單位輔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軟體等方式通知入營日期,後備官兵得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3條規定,請公假應召。

(七)訓練實施:

以恢復原有專長及戰技爲目的,各部隊結合駐地訓練、戰備訓練專精管道訓練、基地訓練及年度重大演習規劃入營日程,採「以用代訓、邊用邊訓」方式配合部隊訓練任務,並協力遂行動員整備工作。

(八)身分轉換:

後備官兵應召在營期間具有現役軍人身分,依法享有相關權利及義務,並須遵守國家法令,及對公務有終身保守機密之責任;另後備官兵參加志願短期入營服役期間不得赴大陸地區,但非召集在營期間赴大陸以外地區,則不予管制。

(九)退場機制:

後備官兵入營後,發生體格不符、未依時報到逾3次以上、施用毒品、重大違紀犯法事件或赴大陸地區者,均註銷志願短期入營服役資格,不再下達志願入營之教育召集令,且不得再次提出志願入營申請。

(十)薪資待遇:

日薪比照志願役現役官兵給與基準發給,與現行接受教育召集訓練享有交通費誤餐費及保險撫卹等均相同。

三、推動概況

(一)試行單位:

後備官兵申請志願短期入營服役以參加下表所列單位爲優先,有意願參加其他單位甄選者,須同一單位經受理報名申請後,逾5員以上符合申請條件時,再由各軍種評估增列爲試行單位。

(二)入營日期:

由召集部隊結合部隊任務排定,目前各試行單位每月2天之預定入營日期區分週二、三及週六、日2類,實際入營日期依教育召集令爲準;另1次演訓7天之入營日期,後續由召集部隊另行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