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客運要漲價!基本運價調整覈定 票價微幅上升

交通部覈定國道客運基本運價調整,票價微幅調漲。(本報資料照片)

國道客運基本運價已有17年未調整,過去核定的18項成本基礎與運價水準已不符社會現況與營運需要,中華民國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去年向交通部提出檢討計劃,經審議後,交通部於1日同意調整。這次調整後將透過TPASS政策補貼月票使用者,至於非TPASS使用者則由政府補貼漲幅的3分之2。

公路局說明,中華民國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去年10月向公路局提出國道客運路線運價檢討計劃,歷經公路局初審、專案小組審查、公路汽車客運審議會第253次全體委員會議及今年4月12日交通部交通費率審議會第29次會議辦理審議後,交通部於5月1日同意調整,這次調整可合理反映國道客運業營運成本,改善經營環境,促進產業穩定發展。

公路局提到,運價調整後將透過TPASS政策補貼TPASS月票使用者,至於非TPASS月票使用者(含非TPASS路線乘客)則由政府補貼漲幅3分之2,經補貼後TPASS月票使用者實際支付的月票價格不變,至於非TPASS月票乘客,則視路線性質而有微幅不同調漲,以常見的4排座車型而言,最高漲幅不超過1.56%,3排座也不超過6.46%,另因這次僅調整國道路段部分,實際全路線票價漲幅會更低。

以「1816」臺北至桃園短途通勤路線爲例,其4排座最高調整1元,3排座3元;「1826」臺北至臺中路線,其4排座最高調整4元,3排座17元;「1610」臺北至高雄路線,其4排座最高調整7元,3排座36元。

公路局表示,基本運價調整後,業者得於上限範圍內視實際營運需求調整票價,但因整體調整幅度不大,各家業者基於市場機制,未必會調整市場票價,後續若有調整需求,須循程序提報公路局各區監理所備查並公告1周後始可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