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修文縣委原書記管慶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來源: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

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修文縣委原書記管慶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管慶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公開發表與全面從嚴治黨相悖的言論,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無視組織原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不按規定報告有關事項,違規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爲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損害羣衆利益,漠視羣衆醫療利益保障;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挪用項目資金,違規減免土地出讓金;違反生活紀律;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將手中的公權力作爲謀私斂財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管慶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管慶良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貴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中共貴陽市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