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遼陽市委原書記唐志國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3月1日通報,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遼寧省遼陽市委原書記唐志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唐志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

唐志國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唐志國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