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涉稅信息報送會有“三不變、一變化”
12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就《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規定》的出臺,將對平臺經濟帶來哪些變化?記者採訪國家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司長練奇峰瞭解到,2022年以來,稅務部門已在天津、江西等5省市試點開展網絡銷售、網絡直播等互聯網平臺企業按季報送涉稅信息,參與試點的平臺及平臺內商戶和從業人員普遍感受到“三不變、一變化”。
“三不變”是指互聯網平臺企業只需依法履行報送涉稅信息的程序性義務,其自身經營情況和稅收負擔不會因此發生變化;平臺內合規經營的廣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稅收負擔不會因此發生變化;絕大部分小微企業和商戶稅負不會發生變化,因爲商戶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可享受增值稅免稅優惠政策,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平臺內從業人員,在扣除減除費用和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後,也基本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僅需繳納少量稅款。
即便年銷售額超過120萬元的平臺內商戶,比如某個體戶年收入150萬元,因其可適用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每年大致僅需要繳納不足萬元的個稅,增值稅減按1%徵收率計算全年最多繳納1.5萬元。總體來看,平臺內絕大多數商戶稅負不會增加,維持在較低水平。
即使是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平臺內從業人員,以綜合所得年收入16萬元爲例,在扣除減除費用、三險一金、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後,每年也只需繳納千元左右的個稅。綜合來看,平臺內的絕大多數從業人員稅負也不會受到影響。
“稅務總局前期在部分省市開展的試點表明,超過90%平臺內經營者稅負不會因此而增加,廣大守法經營者無需擔心。特別是從事配送、運輸、家政等便民勞務活動從業人員的收入信息可不報送,稅收負擔也不會受到影響。”練奇峰告訴記者。
“一變化”是指少部分存在虛假申報、偷逃稅等行爲的經營者,特別是不合規經營的高收入者,其違法行爲將因此得到有效遏制。
“對於那些惡意刷單、虛假營銷、偷逃稅款等不合規經營的商戶而言,稅負會迴歸至稅法規定的正常水平,較以往有所增加,這是稅收公平的應有之義,有利於營造法治公平的稅收營商環境。”練奇峰告訴記者。
對良好稅收秩序的有效維護,就是對守法經營者最好的保護。相信隨着《規定》的實施,廣大合規守信的平臺內經營者可以在更加公平有序的環境中安心發展,平臺經濟得以更加規範健康持續發展。
值班編輯:蘇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