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股》臺首家用電大戶義務 元太拚達10%再生能源裝置容量

元太(8069)與售電業者瓦特先生完成再生能源購電契約簽署,其新竹廠區達成裝置容量10%使用再生能源的目標,成爲全臺首家完成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用電大戶義務企業

經濟部能源局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用電大戶法規即開始執行,要求用電契約容量5000kW以上用電大戶必須要使用10%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國內受此規範的300多家用電大戶企業均積極尋找能協助企業達成使用再生能源目標的方式

元太不僅在2020年的世界地球日即宣佈購買全臺灣第一度新設電廠自由交易綠電,一年之後,更成爲全臺首家簽約購買再生能源達成用電大戶義務企業,積極投入綠色電力採購的長期規劃

董事長李政昊表示,元太基於再生能源多元化與分散來源考量,包括屋頂太陽能、增加陸域風電,或是生質發電都是再生能源取得的考量範圍公司內部更以導用20%裝置容量電量作爲2021年底努力目標,非管制標的的林口廠區則也將同步導入綠電使用。

瓦特先生共同創辦人吳宥錡指出,元太早在用電大戶法規通過前,就已經積極的佈局再生能源的使用。自去年開始即與元太及發電業者睿禾控股積極合作完成臺灣第一度綠電交易,時隔一年,臺灣的綠電自由交易市場已來到年交易量8億度的規模,未來也希望此綠電交易的務實經驗,能成爲各方參考及採用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