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徵數名稽查員 專上33K
交通部觀光局徵求8名稽查員,主要負責大陸觀光團及其他國家來臺旅遊團的攔查及處理違規事項,條件爲專科以上畢業或高中畢業並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月薪資爲33,908元。
負責觀光團違規稽查
觀光局人事室表示,此職缺爲交通部觀光局觀光稽查小組人力增補,需求人力爲8名,主要負責觀光團稽查事項,包括:協助稽查業務、接獲遊覽車駕駛、旅行業者或旅行業公會等檢舉,至旅行業查覈業務營運情形、大陸來臺觀光通報中心接獲旅客申訴旅行業或導遊人員違規案件,辦理查處作業;並就疑似違規資料,函請相關單位提供資料、蒐集事證、通知旅行業或導遊人員陳述意見,及辦理行政處分作業等主要工作事項。
高中畢需有2年相關經驗
應試該職缺的要求條件爲專科以上學歷、或高中畢業且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主要工作地點包括臺北市、桃市市(桃園機場)、高雄市及臺東縣(臺東機場),以280薪點支薪,約新臺幣33,908元。
有意應徵者,請在7月13日前將公務員履歷表、自傳及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郵寄至臺北市忠孝東路交通部觀光局人事室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觀光稽查小組稽查員(臺北)」或「應徵觀光稽查小組稽查員(桃園)」或「應徵觀光稽查小組稽查員(高雄)」或「應徵觀光稽查小組稽查員(臺東)」及白天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