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中高齡就業也適用! 旅宿業薪資補貼申請 放寬

觀光署修正放寬旅宿業薪資補貼申請的適用條件,業者即便僱用無勞保的中高齡人士,只要能檢附職災或就業保險名冊,都可申請薪資補貼。圖/本報資料照片

交通部擬引進移工補足旅宿業缺口,但屢遭勞動部認爲是「挑工」不是缺工,應廣納中高齡二度就業。爲此,觀光署修正放寬旅宿業薪資補貼申請的適用條件,業者即便僱用無勞保的中高齡人士,只要能檢附職災或就業保險名冊,都可申請薪資補貼。

觀光署長周永暉與跟勞發署長蔡孟良22日針對旅宿缺工議題第一次會面,周永暉表示,目前共識以本國勞工爲優先,也透過修正補貼要點,放寬旅宿業僱用中高齡就業也能適用薪資補貼。

爲鼓勵業者進用再就業之中高齡及高齡者,觀光署表示,考量65歲以上退休人士、或其他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的勞工,而無法投保勞保,爲讓業者僱用中高齡勞工,也能適用薪資補貼,增訂申請業者應備齊「職災投保名冊」及員工清冊、薪資證明等契約文件,可比照申請薪資補貼。

同時,部分小型的旅館業者或民宿業者,因僱用員工未滿五人,勞保局也未強制僱主須投保勞保,但仍應投保就業保險跟職災保險,因此將「就業保險」也一併納入適用範圍。至於勞動部認定旅宿業缺工是因「挑工」,觀光署表示,正製作補充資料說明,仍盼能向勞部爭取開放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