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廟施放煙火燒光路邊工廠 施放人員遭判拘役30天

彰化縣秀水鄉一處塑膠工廠去年6月發生火警,猛烈火勢將工廠燒個精光,老闆納悶假日沒人怎麼會起火,當時居民懷疑是附近宮廟遶境燃放煙火導致。(民衆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法官認爲,詹男當天負責遶境陣頭前方施放煙火,本應注意燃放煙火難以控制火行方向的風險,應選擇空曠地方並注意施放安全距離,竟貿然在車上點燃,造成火警。(民衆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彰化縣秀水鄉一處塑膠工廠去年6月發生火警,猛烈火勢將工廠燒個精光,老闆納悶假日沒人怎麼會起火,懷疑是附近宮廟遶境燃放煙火導致,不過廟方否認,但事後檢警調查發現,就是廟方人員在工廠門口燃放煙火,導致火星飛至廠內,進而延燒至廠房,檢方依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施放的詹姓男子遭法院判拘役30天。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6月19日清晨8點,警消獲報抵達失火的工廠,整間工廠已經陷入火海,所幸當時是假日,工廠內沒有人受困,不過附近居民全嚇壞,表示一早有宮廟遶境,但當時廟方表示發現火勢時,遶境隊伍已經遠在2公里外的地方,強調與火警無關。

不過檢方根據監視器畫面與消防局火調資料發現,當天清晨7點32分左右,詹姓廟方人員搭乘小貨車,行經工廠門口時,竟直接在貨車斗上點燃環保煙火,使火星飛至廠房東側出入口南邊的金屬雙層層架上,進而延燒至廠房內。

由於廠房內堆置大量易燃物品,從層架、層架上的回收袋開始蔓延,一路到東南側的屋頂鐵皮浪板、南側塑膠採光浪板、東北側天花板,最終往下延燒地面的回收塑膠袋等,以致生公共危險的產生。

法官認爲,詹男當天負責遶境陣頭前方施放煙火,本應注意燃放煙火難以控制火行方向的風險,且有隨時飛入或火星掉落附近建築物引燃物品的可能,故應選擇空曠地方並注意施放安全距離,竟貿然在車上點燃,造成火警。

法官審酌,未經允許任意燃放煙火是臺灣長久以來宗教慶典之惡習,認爲詹男在未保持施放安全距離下,於廠房旁施放煙火,肇致火災事故發生,除造成公共危險之外,工廠受損與財產損失非輕,依失火燒燬他人所有之住宅以外之物致生公共危險罪,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