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放水還是沒做完 養護課副工程司仍勾選「合格」

呂新寶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養護課,擔任副工程司,自2014年4月起負責督導中和工務段道路養護工程,呂於驗收前兩天,發現防墜護欄尚未烤漆,立即請人轉知承包商噴漆取代烤漆,沒想到驗收當日,護欄還是沒有全部噴漆,呂男卻仍勾選「合格」。

呂新寶於2014年4月起被指派督導中和工務段的道路養護工程,工程內容包含縮短防墜護欄上的鋼索間距,及將護欄烤漆成咖啡色。呂男於2015年1月27日發現護欄都還沒烤漆,緊急請林姓幫工程司指示承包商,以噴漆替代烤漆,加速工程進行。

沒想到29日呂、林前往驗收,護欄卻還是沒噴漆完成,但呂男仍在檢查結果勾選「合格」,並要求承包商簽名。後續還在竣工報告與工程估價計價表上,蓋上職章表示同意

呂男坦承犯行新北地院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呂男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並應支付公庫8萬元。林男則另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