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癡漢真實版 下體蹭女5分鐘 大叔:心電感應我是她朋友

大叔在公車上用下體蹭女子5分鐘,還辯稱:「因爲我心電感應到她是我的朋友。」(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桃園一名女子小靈(化名)某日早上搭公車上班時,突然一名大叔(A男)在她身後貼得很近,當時車上人多擁擠,小靈一時不以爲意,但後還來發覺A男用下體貼着她臀部甚至下體,整個過程5分鐘,小靈難以忍受,大聲喝止,並請司機報警。

判決書指出,警方偵訊時,A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我認爲案發時我是有點反常,可能因爲沒有去打針劑,思考上有點偏頗,我並沒有說變態,我在正常狀況下不會做這種事,因爲我有信仰,在信仰過程中會發現我自己有心電感應,因爲我感應到小靈好像是我的朋友,我想要了解小靈,我只是說要讓小靈知道我是她的朋友…。」

法官勘驗公車內行車紀錄器,小靈站在公車前方靠近門口處,公車停靠開門後有乘客上車,小靈往後面退,此時A男站在中間走道上,後來靠近站在A女右後方,公車往前進時,A男正面往前擠向小靈後背,沒多久小靈轉頭說:「你可不可以不要靠我那麼近嗎?」A男才向後拉開距離,小零向司機表示:「他剛剛大腿一直貼在我身上!」

公車靠站時,司機表示:「需要幫妳(小靈)叫警察嗎?」A男則說:「我又沒有怎麼樣,她剛剛一直擠過來」。小靈:「我剛剛一直往旁邊,你腿一直過來我都看的到」。A男:「那我又沒有怎麼樣呀。」小靈:「你就性騷擾呀,什麼又沒有怎樣。你這樣不是性騷擾,什麼是性騷擾。」

小靈:「什麼叫沒有怎麼樣。你這什麼意思?」A男:「好好好,那現在呢你的意思是說…,我真的,我不是故意的」。小靈:「你剛剛大腿是彎曲的,你(下體)故意貼在我身上,我都有看到」。A男:「那我跟你對不起。」司機:「那我打嘍?」

辯護人主張,A男罹患思覺失調症數十年,案發狀況經過當庭勘驗公車上監視器畫面後,他不否認於公車上靠近小靈、沒多久就大聲埋怨被性騷擾的經過,A男也知道性騷擾違法,但A男事後回想,認爲當時已經精神疾病發作纔會有監視器畫面的動作。

辯護人請法官請斟酌,思覺失調症本就是病識感極差的一種身心狀況,A男願意長年就醫已屬不易,足見有克服病情決心,儘管偶爾失控,涉及犯罪,所幸本案之情節甚輕,在家人及其努力下,應該不會再犯,請求從輕量刑。

法官審酌,A男欠缺尊重女性自主權觀念,乘小靈不及抗拒之際,以大腿觸碰其右後側臀部及相鄰之右大腿後側等身體隱私處,造成身心不適,所爲並非可取,並參酌雙方之關係、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對小靈所生危害。

考量A男雖有在公車上對小靈表達歉意,然犯後仍否認犯行,又未與小靈達成調解或部分賠償損害,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兼衡其罹患思覺失調症,且A男與親人同住並且有固定回診,病況雖未使其行爲時的辨識行爲違法及控制能力有欠缺或顯著降低,但仍難確認毫無影響。

審酌A男有固定在醫院就診治療,勇於面對病情,與親人同住,家庭感情良好、家庭支援功能正常,復以審酌其智識程度、工作、家庭經濟狀況等,日前已A男因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爲觸摸其臀部及大腿之身體隱私處之行爲,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