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ro頻傳電池斷電釀事故 桃市消保官出手了

不少Gogoro車主遭遇行駛中突斷電、電池快速耗電等狀況。本報資料照片

不少騎乘Gogoro電動機車的民衆最近發現電池蓄電量不足、電力消耗速度異常,甚至有人因車子突然沒電而摔車或差點遭後車追撞。桃園市消保官今天表示,已要求業者說明,對於受影響的消費者,業者允諾當期電池帳單全免,對全體用戶則提供2個月電池帳單9折折扣,至於合約中的「免責條款」有牴觸消費者保護法的疑慮,也要求業者儘速修正。

近一年來不少Gogoro車主遭遇電池異常快速耗電、行駛中突斷電等情況而發生交通事故。桃園市消保官今天表示,市府已於19日上午要求業者到府說明電池異常原因、具體因應作爲、未來改進措施等。

桃園市消保官表示,據業者說法,電池異常是因元件供應商的特定封裝廠,交貨品質未達預期年限耐受標準,導致微處理器無法穩定過電運行;部分車輛則因韌體搭載的相容性問題,行進間或暫停時觸發低電量車輛緩行模式。

桃園市消保官表示,Gogoro正回收異常電池並預防性匡列可能發生異常的電池共約8萬顆,並通知受影響的消費者進行車輛電子控制器(ECU)韌體更新,目前全國韌體更新進度約60%。

除要求業者積極處理已發生的安全性問題、儘速檢討改進供應電池重要元件的品質管理措施,業者也需於24日前,將召回更新的通知信全數掛號寄送給消費者。

桃園市消保官表示,業者已允諾,若確實因車輛或電池異常而受影響的消費者,將提供該月當期電池帳單全免;對於全體用戶則提供2個月電池帳單9折折扣。

針對進入協商或調解程序的消費爭議案件,市府要求業者視個案狀況從速處理,並派員出席協調會議、預擬具體賠償方案,並建議就無單據的賠償項目從寬認定。

至於Gogoro智慧電池服務合約第9條的「免責條款」顯示,除非法律不允許,否則不負品質保證責任。桃園市消保官表示,恐牴觸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之1、第11條第1項及第12條等規定,已請業者儘速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