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六都化!19名綠委提「廢鄉鎮市選舉」 修正人口少、民代多現象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鍾佳濱、鄭運鵬等19名民進黨籍立委提出「地方制度部分條文修正案,着眼於促使各縣市政府地位層級一致化,可說是「全國各縣市六都化」,讓「鄉、鎮、市」改製爲「區」,修正人口少但民意代表多的畸形現象

關於「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鍾佳濱6日表示,這是鄭運鵬領銜提案,他加入共同提出的,其他同爲司法法制委員會的黨團成員,例如立委蔡易餘劉世芳,甚至擔任召集委員的周春米,也都加入連署促成成案

鍾佳濱提到,這項地方制度法的修法本意,是着眼於促使各縣市政府地位層級一致化,說是「全國各縣市六都化」也不爲過。換言之,讓「鄉、鎮、市」改製爲「區」,不啻是縣市政府比照六都層級的一個配套。

鍾佳濱認爲,同樣的改制過程,在過去10年於臺北縣桃園縣臺中縣臺南縣高雄縣陸續實施,各地也都順利完成改制,「在追求各地資源公平分配的長路上,我們正在跨出重要的一步,要說有什麼應注意的配套,或是需要改進的地方,都是大家可以一起討論的!」

鍾佳濱貼出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1544號,委員提案第24050號說明,臺灣民國99年前共有319個鄉鎮市採鄉鎮市選舉,在五都改制和桃園市升格後,僅剩198個鄉鎮市有鄉鎮市選舉。然而六都及三個省轄市人口占臺灣總人口2360萬的四分之三,卻只有市長議員;其他13個縣人口僅佔總人口數四分之三,卻不僅有縣長、議員,還有鄉鎮市長及代表,造成臺灣的地方自治「人口少,民意代表多」的畸形現象。

提案人鄭運鵬、鍾佳濱、劉世芳等19人提出的「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希望取消鄉(鎮、市)級自治選舉,不過爲了落實原住民族自治精神,仍維持山地原住民鄉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的自治地位。

▼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正地方制度法。(圖/翻攝自鍾佳濱臉書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