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自導自演運毒案 毒販獲217萬刑事賠償

高雄市調處前緝毒組長蔡裕中被控與毒梟遊政發勾結,自導自演破獲毒品走私案,兩人事後均獲判無罪定讞。遊男遭關押622天聲請刑事補償,高雄高分院認爲法官羈押合理,每日僅補償3500元,共補償遊男217萬餘元。(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市調處前緝毒組長蔡裕中被控與毒梟遊政發勾結,自導自演破獲毒品走私案,兩人事後均大逆轉獲判無罪定讞。遊男針對遭關押622天聲請刑事補償,高雄高分院認爲法官裁定羈押合理,每日僅裁定補償3500元,共補償遊男217萬餘元。

2013年蔡男因1件查緝毒品案拘提毒梟遊男,遊男爲求脫罪,涉嫌與蔡男協商隔年兩人自導自演港臺走私70公斤甲基安非他命案,供檢調人員逮獲罹癌末期的「死轉手」曾文吉,遊男依證人保護法獲判免刑並轉做污點證人,蔡男事後則依「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規定申請破案查緝獎金近50萬元。

調查局內部人員發現後檢舉蔡男,高雄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蔡男,一審遭判無罪,二審法官認爲,蔡男涉嫌「以毒抵債」方式與遊男共謀走私案,逆轉改判蔡男1年10月、褫奪公權2年,上訴後獲判無罪定讞。

遊男則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一、二審及更一審均被判刑,但更二審時法官卻認爲無證據指出遊男有安排或參與走私案,逆轉改判遊男無罪。

更三審法官認爲,遊男雖曾與運毒集團成員有接觸,但難以佐證其涉及走私及與曾文吉接觸,最後以事證不足爲由、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原判,該案最後上訴至最高法院遭駁回確定。

遊男認爲自己被關押622天,造成身心痛苦,名譽減損,被釋放後還患有肺炎、慢性阻塞性肺病、原發性乾燥症,聲請每日5000元的刑事補償。高雄高分院認爲,高雄地院法官依卷內相關事證裁定羈押,尚無違法或不當之處,最後裁定以每日3500元,准予補償217萬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