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4警強制病患送醫遭刺傷 嫌辯「思覺失調」仍依殺人罪起訴

高雄市4名警員協助疑似患有思覺失調症47歲鍾姓男子就醫時,遭到鍾男藍波刀砍傷,所幸送醫治療後無大礙。(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楠梓分局4名警員6月8協助疑似患有思覺失調症47歲鍾姓男子就醫時,遭到鍾男持藍波刀砍傷,檢方偵訊時,鍾男家屬提出醫院「思覺失調」診斷書,但檢方認爲,該證明書就醫時間至今已10年,且鍾男知道傷害對象是警察,難判斷他患有思覺失調症,31日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將他起訴。

檢方起訴書指出,2020年6月8下午3時,許等4名員警進入被通報強制就醫的鐘男住處客廳時,鍾見警員出現,即以右手持藍波刀、左手持鋁棒姿態,與警員對峙,經警員柔性勸說要他放下武器未果,鍾竟攻擊在場4名警員,造成許姓員警腹部穿刺傷及嘴部等多處傷害,

鍾隨後攻擊其他3名警員,分別造成警員頭部外傷並左前額撕裂傷、右胸壁挫傷、臉部右腕及左手多處割傷等傷害,致使4員警無法執行協助強制就醫的任務,分別從住處客廳退出到樓梯間,避開攻擊。

全案橋頭地檢署偵查時,家屬雖然提出醫院證明鍾男患有「思覺失調」的診斷書,但檢方認爲,該診斷證明書就醫時間爲2010年,迄今已經將近10年之中斷期間,且醫院出具之診斷證明書系被告6月8日所做成一次性診斷,尚難認定被告患有「思覺失調症」,且被告知道當日攻擊的對象是察,並非無辨識行爲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爲之能力依法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