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重啓垃圾破袋檢查

高巿府環保局稽查員針對民衆排出的垃圾破袋檢查。(環保局提供/曹明正高雄傳真)

今年初因新冠肺炎防疫考量,高巿府環保局暫緩垃圾破袋檢查,現疫情趨緩,11日宣佈,即起加強檢查是否有將廚餘資源回收物夾雜其中,經勸導仍不配合改善,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因爲新冠肺炎影響,今年3至6月曾暫停破袋檢查,不過統計今年1、2月及7、8月,已經執行破袋稽查3萬7846件、勸導3142件、裁處9件。由於疫情趨緩,即起將針對民衆排出的垃圾袋重新加強破袋檢查。

爲降低環境負荷,垃圾分爲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及廚餘3大類,落實分類回收,有助於減少併入垃圾焚化量。破袋檢查則是由稽查員檢查民衆排出的垃圾,是否有將廚餘或可回收再利用的資源回收物夾雜於一般垃圾中。

環保局指出,廚餘分爲養豬廚餘(熟廚餘)及堆肥廚餘(生廚餘)2類回收處理,在回收廚餘前,應瀝除水分,自備容器盛裝,倒入垃圾車的廚餘回收桶內,廚餘如用塑膠袋裝,傾倒廚餘後,已髒污塑膠袋可直接丟入垃圾車斗內。

由於廚餘要用於養豬及堆肥,丟垃圾時應避免將塑膠袋、免洗筷、牙籤茶葉包、咖啡包及中藥包等一般垃圾丟入廚餘回收桶內。廢食用油也不可倒入廚餘回收桶,需另外以容器裝好,交由資源回收車另行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