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未盡公民義務 陸學者:開放香港人考公職、服兵役

廣東學者提議開放香港人擔任公務員服兵役。(圖/翻攝自中國軍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研討會在今日召開,廣東社科院院長袁俊在會中表示,香港人身爲中國公民,卻無履行作爲公民的權利義務,而且不少人仍有居英權,但透過修改《基本法》解決這個問題言之過早,可以在廣東省先行,讓香港人可以考公務員和服兵役,讓港人可盡公民義務。

袁俊表示,應將香港的本土責任意識,變成關注家國鄉土意識,人心迴歸的重要體現是國家認同,而不是被利用變爲港獨意識,造成社會撕裂;粵港澳大灣區是政治戰略政策,爲香港提供新推力,解決中產無力感和青年人前景無望感的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焦洪昌表示,《基本法》未對特首述職安排有明顯規定,認爲應該立《述職法》,規定特首述職的時間模式對象,又認爲中央特區關係不是並行,中央有權監督特首的工作,特首也應該向人大委員長述職。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表示,釋法是根據《基本法》158條規定,但全國人大常委會如何解釋《基本法》,並沒有一個明細的機制,包括解釋的原則程序、釋法的法律效力、與香港法律的關係等,建議人大常委會自行立法,將解釋《基本法》的原則和程序制度化,但不須修改《基本法》。

《基本法》全名爲《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一部全國性法律,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文件,自1997年7月1日起,取代了殖民地時期英皇制誥》及《皇室訓令》的地位,確認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組成辦法權力和責任及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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