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招聘“特崗計劃”教師5500名!

(四)“特崗計劃”實施縣(市、區)的縣城所在地學校不能列爲設崗學校,特崗教師必須安排在鄉鎮及以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崗位

(五)“特崗計劃”實施由市(州)統籌協調、以縣(市、區)爲主,實行公開選拔、按崗招聘、合同管理,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報考條件

1.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應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符合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要求,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

2.志願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服從組織安排。

3.以本地戶籍爲主。現戶籍地(戶籍遷入截止時間爲6月20日)或高考時家庭戶籍所在地畢業生均可報名。具體戶籍要求由各縣(市、區)自定。

4.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爲主,鼓勵本科師範專業畢業生應聘,可適當招聘高等師範專科畢業生。具體要求由各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自定,年齡不超過30週歲(1991年6月21日及以後出生)。

(二)教師資格條件和報考崗位要求

1.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應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或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任教學科應與報考崗位學科相對應。

2.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報考特崗教師招聘(小學教師資格爲兩科筆試成績,初中教師資格爲三科筆試成績)。嚴格“持證上崗”,所有擬聘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前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3.報考人員須符合招聘崗位要求。報考小學全科崗位的,專業爲小學教育,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不做限制。

(三)其他要求

1.2020年已簽約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免試納入特崗教師管理。

2.參加過“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有從教經歷的志願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參加2018年省政府爲民辦實事項目“甘肅省深度貧困縣農村學校支教行動”且支教合格的考生,憑《甘肅省深度貧困縣農村學校支教行動實習支教鑑定表》的複印件(由畢業高校加蓋公章證明與原件一致)面試成績加10分。

時間: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8:00

報名信息提交後,由報名系統對報考信息自動進行確認,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報名結果。確認通過後修改信息,須再次進行報名信息提交併等待系統確認。爲確保考試的嚴肅性和公平公正,經報考人員申請僅可更改填寫錯誤的兩類信息:一是報考人員姓名中的錯別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報考人員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報考人員須確認後再提交信息。

報考人員申請更改姓名及身份證號信息,須向報考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並填寫《“特崗計劃”考生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見附件4),由縣(市、區)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彙總報省教育廳協調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審覈修改。考生申請報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爲2021年6月25日18:00,省考試中心受理報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爲2021年6月26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

3.打印《准考證

時間:2021年7月13日9:00 至7月17日9:00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證並妥善保管,以備考試、資格審覈、體檢等環節使用,無本人《准考證》的,視爲自動放棄。報考人員打印准考證後,應認真閱讀《准考證》考生須知,並提前熟悉考點

(二)筆試

1.筆試組織

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負責全省“特崗計劃”考試報名系統維護、信息彙總、命題制卷、試卷保管、考場編排、閱卷登分、雷同處理、成績查詢等考務組織工作。各市(州)、縣(市、區)教育部門要主動加強與人社部門的溝通協調,明確職責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轄區內的考務實施和考場安排工作。各級考務組織實施產生的工作費用由同級財政負責承擔。

2.筆試時間和地點

3.筆試科目和內容

本次考試筆試分爲“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兩部分,各佔100分,總分200分。

“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時事、政治、法律、經濟、管理、科技、人文、計算機應用、公文寫作與處理等方面的相關基礎知識。

“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按文科類、理科類、音體美類分別命題考試。其中,文科類測試內容爲中學語文、歷史、地理;理科類測試內容爲中學數學、物理、化學;音體美類測試內容爲音體美相關專業知識。

考試不指定教材,不委託任何單位(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4.應試證件

應試人員必須攜帶從報名系統打印的《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居民身份證遺失或過期,應及時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補辦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5.考場設置

在全省11個市(州)分別設考區,考點原則上應設在市(州)政府所在地。要按照本地區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場設置等相關工作。各市(州)考務實施機構於7月5日前將試卷預訂單和考點考場設置編排表報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

6.考試違紀處理

考試違紀違規行爲的認定與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行爲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考試結束後,由國家指定的專業機構進行雷同檢測,被甄別爲雷同試卷的考生,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如其他相關證據證明雷同試卷考生存在作弊行爲的,將視具體情形對其進一步給予違紀違規處理。

7.筆試成績查詢

考生可於7月30日左右登陸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考試成績。對因違紀或違反《誠信承諾書》記入誠信檔案的考生,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三)資格審覈

資格審覈時間爲2021年8月2日至8月3日,地點在“特崗計劃”實施縣(市、區)公佈的指定地點。筆試結束後,符合面試條件的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以及在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的《甘肅省202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報名表》進行資格審覈,取得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考生還需提供證書(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如本人因故無法參加資格審覈的,可委託親友審覈,審覈時除提供上述規定的證件外,還須持委託書和被委託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資格審覈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具體實施,依據報考條件對面試資格進行審覈確認。

(四)面試

筆試成績公佈後,各實施縣(市、區)要嚴格按照學段(小學學段、初中學段)對應學科招聘計劃的120%劃線,筆試成績按照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排名,依據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低分依次排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人員不足招聘計劃120%的學科,由實施縣(市、區)根據全縣該學科所在大類(文科、理科、音體美)考生平均分數劃定面試最低控制線,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面試工作由實施縣(市、區)教育、人社部門按照市(州)教育、人社部門的統一安排組織進行。各地要認真組織面試工作,嚴格面試程序,面試過程要全程錄像,保證考試公開、公平、公正。組織選拔特崗教師過程中產生的面試費用由實施縣(市、區)承擔,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費用。

(五)人選確定

面試結束後,各實施縣(市、區)要按照中小學文科、理科、音體美類筆試成績(200分)/2×70%+面試成績(100分)×30%換算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實施縣(市、區)按照分學段(小學學段、初中學段)及對應崗位學科,依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錄用人員。筆試和麪試總成績並列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用,筆試成績也相同時,筆試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用。在確定的擬錄用人員範圍內,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由擬錄用人員自願選擇崗位。如實施縣(市、區)擬錄用人員達不到計劃數的,在設崗不變的前提下,由相關市(州)在本市(州)跨縣區、同學段同學科進行調劑,不得更換崗位、跨學科調劑,同時要求跨縣區調劑人員總成績要達到調劑縣區本崗位學科大類平均分。如調劑結束後仍有剩餘崗位,由市(州)彙總報省教育廳進行全省補錄,開展補錄的市(州)可適當推遲第二批特崗教師到崗時間。

(六)體檢

各地擬錄用人員確定後,由實施縣(市、區)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和程序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複審和公示

設崗市(州)統一組織縣(市、區)向社會公示擬聘用人員信息,公示期爲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於2021年8月12日前將審覈同意的擬聘用特崗教師彙總名單(附件2)和特崗計劃實施情況總結上報省教育廳複審並公示。

(八)簽訂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無異議後,設崗縣(市、區)與擬聘用的特崗教師簽訂聘用合同。

(九)崗前培訓與上崗任教

1.各市縣要圍繞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的建設目標,制定培訓規劃,爲特崗教師提供高質量的培訓研修服務。加強崗前培訓,幫助新教師儘快適應教育教學工作;強化師德師風教育,規範教師從教行爲,不斷提高教師自身修養,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按照鄉村教師實際需求優化培訓內容和方式,開展針對性的教育和培訓;加強非師範專業畢業生教育教學技能培訓,提升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師範專業畢業生,培訓安排不少於10天,非師範專業畢業生,培訓安排不少於20天。

2.特崗教師須根據設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安排,到合同規定的學校上崗任教。

(二)“特崗計劃”的實施與“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相結合。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免試納入特崗教師管理。特崗教師3年聘期視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要求的3年基層教學實踐。

(三)不得隨意調動(含借調)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實施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特崗教師的統一管理和日常考覈,對違反協議和學校規章制度的特崗教師,要嚴肅處理。對於不遵守合同,致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受到嚴重影響、情況惡劣的,一經查實根據合同協議予以解聘並公開通報。

(四)特崗教師戶口和檔案關係原則上統一轉至工作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事檔案管理部門。

各市縣要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招聘工作,建立健全招聘考試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及時管控和妥善處理考試期間突發事件,確保2021年全省“特崗計劃”招聘安全有序、公平公正進行。各市縣要及時廣泛發佈招聘信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儘快啓動2021年特崗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須在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公開招聘服務平臺上發佈,要通過多種途徑廣泛推介招聘信息,擴大信息發佈範圍和社會知曉度,及時爲高校畢業生應聘提供崗位信息。

(二)紮實做好特崗教師信息管理

教育部2021年將把“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數據作爲“特崗計劃”實施情況、覈定招聘計劃和撥付中央補助經費的基礎數據,各實施縣(市、區)錄取結束後,要高度重視、倒排時間表、明確責任,紮實做好“全國教師信息管理系統”數據補充和更新工作,確保年底前數據庫完整準確。同時,結合特崗教師數據庫建設,及時掌握特崗教師的基本信息,加強動態管理,深入挖掘和廣泛宣傳特崗教師中的優秀典型。

(三)從嚴開展實施工作監督檢查

相關市(州)要加強特崗教師保障政策落實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對於無故拖欠特崗教師工資,不能爲其繳納“五險一金”,不能及時爲服務期滿留任特崗教師辦理入編手續等情況,一經覈實將給予通報批評,不得將該實施縣(市、區)列入下一年度申請設崗需求名單。特崗計劃實施管理不到位,招聘計劃完成不好,特崗教師待遇保障和入編入崗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突出的市(州),要及時整改,對整改不力的,下一年度將嚴格按照落實情況調整設崗名額。

本方案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各市、縣要按照本方案規定,制定本地區實施辦法。縣(市、區)實施辦法報市(州)教育局審覈備案,市(州)實施辦法報省教育廳審覈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