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自白性愛遊戲35次!一句「他有戴套」挨告 女:是指前夫

人夫自白和吳女偷情35次,還向妻子稱「都沒戴套」。(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一名沈姓男子去年寫下自白書,坦承和一名吳姓女子發生婚外情,半年內共「激戰」35次,並稱2人間是「性愛遊戲」。人妻聞訊後,打電話逼問吳女,2人嘿咻「有沒有戴套?」對方回答「有叫他戴」,氣得她以此爲證提告通姦;但女子事後辯稱,當時說的「他」是指前夫,否認與沈男有染,最後獲不起訴處分

據瞭解,家住羅東的沈男於去年6月18日寫下自白書,向陳妻坦承自己有婚外情,且和49歲的吳女自2014年10月開始的半年內,2人分別在雙北和宜蘭等地的旅館開房間共牀戰了35次,還辯稱雙方僅爲「性愛關係純屬遊戲,並承諾不會再和對方有來往。

由於丈夫表明,自己偷情時都「沒有帶套」,嚇得陳妻打電話給吳女逼問,「做愛時有沒有戴保險套」,對方當時回答說「我有叫他戴啦」等語。事後,陳女將2人電話中的對話當成證據,對老公和小三提告通姦,但後來選擇原諒沈男並撤告,但仍堅持要告女方

吳女在偵訊時辯稱,當時說的「他」是指前夫及男友,且自己曾多次和陳妻表明,從未和沈男發生性關係,但對方卻不斷哭哭啼啼,所以2人通電話時,爲了不想再繼續吵架,纔會如此回覆;檢方事後勘驗電話錄音,發現吳女在說出有叫他戴」後,隨即回說「那是我前夫」,與其所述事實相符。

檢方認爲,除沈男的自白外,本案並無其他明確證據,幾乎只是單方面說詞,並無法證明2人卻有通姦之情事全案於日前審結,最後仍依罪證不足,將吳女不起訴處分。

▼宜蘭地檢署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