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九措施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本報福州3月18日電 (記者劉曉宇)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出臺《關於貫徹落實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傳統村落和文物建築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保護利用九條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九條措施”)。
“九條措施”包括開展全域文化遺產普查認定公佈工作、嚴格文化遺產先普查後徵收制度、加強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管控、落實省級專家技術審查機制等。“九條措施”要求,在全域範圍內開展文化遺產普查,根據普查對象的歷史文化價值、建築藝術價值、科學技術價值、其他特色價值等認定標準,將普查對象分類認定公佈爲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築和傳統風貌建築,對於文化遺產特別豐富、古建築集中成片分佈的重點區域應積極申報推薦爲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或傳統村落,確保應留盡留、應保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