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替代役無故未報到 共諜案被告魯紀賢遭訴

扯鈴教練魯紀賢捲入共諜案日前遭起訴。報系資料照

扯鈴教練魯紀賢涉爲中國在臺發展組織,吸收士官兵刺探軍事情報,被檢方依違反國安法起訴。檢察官查出魯男服替代役無故未於應徵期限報到,今天依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起訴。

檢調獲報,有詐欺、僞造文書前科的魯紀賢於民國111年4月間被中國情搜單位吸收爲共諜,返臺發展組織,透過退役士官兵吸收軍事單位現役士官兵伺機刺探、蒐集軍事等情報,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

臺北地檢署去年7月間約談魯男等人到案,訊問後聲押禁見獲准,並於去年11月間依國安法起訴魯男等人。

另外,臺北市政府移送指出,魯男於100年間接受徵兵檢查,經判定爲常備役體位,但因繼續就(升)學在學緩徵至111年12月31日。臺北市文山區公所等到緩徵期限屆滿後,依徵兵規則規定,將魯男列徵爲一般替代役役男,明訂應於112年5月23日上午8時報到。

檢方查出,魯男獲悉後,意圖避免替代役徵集,無故未於應徵期限5日內向收訓單位報到,以致無法完成替代役的徵集處理,今天依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起訴魯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