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案臺鐵被告撇責 稱報告無證據力

花蓮地院本月將針對臺鐵太魯閣號事故召開5次審理庭,續審主嫌李義祥、外籍移工華文好、臺鐵工程人員潘堂益等6名被告。圖中爲罹難者家屬自救會「太魯閣的眼淚」委任律師陳孟秀。(羅亦晽攝)

去年臺鐵太魯閣號49人罹難和213人輕重傷的重大事故,花蓮地院11日開庭審理臺鐵主辦工程司潘堂益涉案部分,潘透過委任律師主張運安會調查人員不具司法身分,來源只是聽聞,所做報告沒有證據能力,更否認同意主嫌李義祥等人於連假施工,極力撇清責任歸屬、企圖脫罪,當場引發死者家屬及傷者憤怒。

至於肇事主嫌李義祥,他雖承認自己涉犯過失致死罪,卻多次在法庭否認肇事逃逸,罹難者家屬成立的「太魯閣的眼淚」自救會委任律師陳孟秀表示,李與外籍移工華文好2人明知車輛隨時會從邊坡滑落至鐵軌,事發前竟能在邊坡討論長達10分鐘,明顯有「未必故意」殺人罪嫌,且李事故發生後未展開任何救助行爲,顯見涉犯肇事逃逸罪,22日李出庭時,將極力向法院主張這2項罪名。

太魯閣案共6人被訴,包括主嫌李義祥、外籍移工華文好、臺鐵主辦工程司潘堂益、中棪工程顧問公司專案經理郭國振、聯合大地工程顧問公司監造主任李進福、安全衛生人員張齊富財等6人。

花蓮地院本月針對6名被告密集召開5次刑事審理庭,11日審理潘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僞造文書等罪;12日爲郭國振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罪部分;13日是李進福僞造文書、過失致死、過失傷害、過失毀壞軌道及張齊富財過失致死、過失毀壞軌道罪;21、22日將針對李義祥、華文好涉犯公共危險、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開庭審理。

黃姓罹難者父親昨在法庭痛批,這些人就算死50次也不足換回49條人命;陳姓罹難者母親則哭求法官用惻隱之心與同理心做出正義審判;陳孟秀認爲,潘一再否認自己的錯誤,但此次重大傷亡,臺鐵絕不能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