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建三玄宮佔國有地…投縣府被糾正 許淑華:依法辦理
南投市三玄宮(圖)長期違法佔用國有土地,南投市公所知情卻未查報,監察委員認爲違失重大,決議糾正縣府與市公所,要求改進。圖/民衆提供(中央社)
南投市三玄宮長期違法佔用國有地,市公所明知卻未查報、南投縣府缺乏積極作爲,遭監察院糾正;三玄宮是縣長許淑華父親許天送興建,許淑華對此表示,縣府將依法辦理。
監察委員林鬱容、施錦芳今天發佈新聞稿表示,南投市福興段434、407-1、406-2地號等3筆國有土地遭三玄宮及其他附屬建物長期違法佔用,南投市公所明知卻未主動查報,南投縣政府也缺乏積極作爲,有重大違失,決議糾正南投縣政府、南投市公所,要求改進。
根據新聞稿,這處國有土地於民國83年報經南投縣政府轉陳原臺灣省政府函準,將這筆土地由農業區專案變更爲社教用地,南投市公所完成都市計劃變更程序並於85年7月17日公告實施後,卻未依規定申辦撥用,也未依都市計劃興建社區活動中心,任由私人在這筆土地上興建三玄宮及其他附屬建物,顯有怠失。
前民進黨立委蔡培慧選南投縣長期間、於111年9月召開記者會指出,南投市三玄宮一旁建築物是許淑華家族私人招待所,佔地8200平方公尺,但長期佔用國有地,直到90年才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承租土地,但因建物沒建照、使照,因此屬於違建;建物111年1月悄悄拆除,她質疑許淑華可能爲選縣長,有所警惕才拆除。
民進黨南投縣議員沈夙崢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三玄宮的背景,南投人應該都很清楚」,這件監察院糾正案代表無論什麼身分或機構佔用國有地,都須面臨被追究,市公所、縣府不要因爲遇到「特定的人」就轉彎或處理延宕,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