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廟東保養品推銷爆紛爭?業者喊冤遭抹黑 消保官:非詐騙
不少顧客仍前往店內消費,業者表示相當冤枉。(戴志揚翻攝)
針對臺中市法制局統計今年下半年美容消費糾紛案,位於豐原廟東的怡豫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訴件數達15件,被影射「太離譜」。業者今(15)日出面澄清指出,商業買賣都必須遵守法律並回歸市場機制。怡豫廟東門市推銷保養品,不但沒有惡意擡價,還提供高附加價值的消費選擇,如今被網友誤解並被扣上帽子,實在「很無奈!」
怡豫公司指出,至於各類美容商品,定價高低,取決於市場機制,該公司推出的精華液,高貴不貴,相當受到消費者歡迎,廟東門市的銷售業績居高不下,若是真的如外傳「黑心」或詐騙的事實,早就被市場淘汰或被司法起訴,豈能屹立不搖到現在?
中市政府法制局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指出,近半年受理怡豫的申訴高達15件,相較於其他業者遞減的情況下,怡豫的消費申訴案件明顯是遞增。並表示,在處裡消費爭議案件時,消費者主張在還沒有契約成立的情況下,對於契約內容、數量和金額等,依據消保法規定,舉證簽約的責任完全在業者身上,消費者其實完全可以絕對的自主。消保官強調,怡豫的消費申訴案件,並不構成詐騙。
頂街派出所主管黃光宏表示,他到任三年來,曾有消費者報案,會引發糾紛多是因爲消費者覺得在選購該商品時,沒有辦法應對現場幾位門市人員的商業用語,也就是所謂的銷售話術,因爲事屬民事糾紛,業者從未涉及刑法。
怡豫指出,引發爭議的阿嬤籤購兩組保養品,事後後悔卻怪罪指門市人員銷售話術,對辛苦努力提供服務的門市員工其實非常不公平。但經過溝通,事後她也表示「是我自己的問題」。並當場和業者雙方簽下協議書,她並不知情也不認同爲何消保官先前會向記者提到她,也不認同先前有媒體指稱她被「騙」。目前已委請律師,將對扭曲法制局長及消保官原意而作不實報導的媒體提告。